昨日,记者从国务院官方网站中央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该《规划》实施。随着《规划》的获批实施,北部湾城市群作为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要求规划引导发展的8个城市群之首,而湛江是广东参与建设北部湾城市群的代表城市,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以共建共保洁净海湾为前提,以打造面向东盟开放高地为重点,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发展美丽经济,建设宜居城市和蓝色海湾城市群分发挥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和对沿海沿边开放互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独特支撑作用
批复中指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做好协调指导,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评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据悉,“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国家大力推进城市群建设,而北部湾城市群作为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要求规划引导发展的8个城市群之首,涉及粤桂琼三省区,其中,湛江是广东参与建设北部湾城市群的代表城市。随着《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获批实施,湛江打造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将迎来发展的重大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