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去年944人受党政纪处分

惠州日报 2017-02-04 08:56

全市纪检机关给予纪律处分944人,其中给予轻处分647人,给予重处分282人;立案1006件100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816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

去年,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去年,市纪委把“六项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同时,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洁关,做好干部廉政审查工作,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年共查询、回复有关党员干部廉政信息146批4002人(次),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氛围。

去年,市纪委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贯穿于监督执纪的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共提醒谈话17316人(次);加大信访函询力度,开展函询103件。

据悉,去年全市纪检机关给予纪律处分944人,其中给予轻处分647人,给予重处分282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5人,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受处分人数68.5%、29.9%和1.6%,监督执纪成效进一步凸显。

944人受党政纪处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持续加大惩贪肃腐力度。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799件(次),核查率100%;立案1006件1006人,同比上升18.9%;立案涉及县处级干部38件38人,乡科级干部147件147人;结案1004件,同比上升17.2%,给予党政纪处分944人,同比上升5.1%,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816万元。可以说,通过严惩腐败,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排查机制,实行《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工作制度》和《处置涉法涉诉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效率。

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

去年,市纪委紧盯年节假期、关键少数和特殊区域,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通报曝光24批74人(次)。同时,市纪委联合惠州电视台举办《聚焦“四风”》专栏,公开播放暗访片7期,取得了很好的警示震慑效果。

惠州坚持开展 “万众评公务”活动,对排名末位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充分利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问政、网上办事大厅、12345投诉、政风行风评议等平台,加强对作风问题的督查。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85件,行政立案9人,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26人,调离岗位2人。

此外,市纪委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938条,立案891件,结案956件(含上年未结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9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含非党员农村干部)。

在治理“为官不为”方面,市纪委制定《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正面激励改革创新与整治“为官不为”结合起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出台《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推进构建“廉洁守法、互信共进”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全市76人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去年,市纪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方案,对全市各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建成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实现责任落实情况全程在线分解、监测、管理和评定。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三述”的重要内容,组织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 “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

同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坚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全市共有76名党员干部分别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其中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推动全市县(区)巡察全覆盖

去年,市纪委举办了廉政小品大赛等系列精品活动,编印了一批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公开通报一批发生在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突出政治巡察,以问题为导向,全年开展4批(次)巡察,巡察市直部门单位15个,街道(管委会)10个。组织“回头看”2批次,回访市直部门15个。通过巡察发现涉及六项纪律问题197个,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82个,诫勉谈话、提醒谈话52人。

据介绍,市纪委通过巡察推动纪律审查,移交问题线索51件,立案54件,党纪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全市县(区)巡察全覆盖,指导各县(区)成立巡察机构。

此外,市纪委推进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建立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机制。实行“一案四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以案治本功能。建成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子系统,共监管项目108个,强化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支撑。

市纪委派驻机构从41个精简至22个

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织制度创新。去年,市纪委完成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通过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惠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市纪委派驻机构从41个精简至22个,以综合派驻为主、单独派驻为辅两种形式,实现对85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同时,惠州进一步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机制。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权制度,实施《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各级纪委班子建设。深化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检查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两报告”工作实施细则,不断规范“两报告”工作。

强化内部监督杜绝“灯下黑”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

去年,惠州完成市、县、镇三级纪委班子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各级纪委班子配备不断优化。市纪委书记“一对一”约谈各县(区)纪委书记等纪检监察干部70多人(次),压实管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市纪委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指导办案。打造“学习讲坛”、“纪检组长论坛”等特色品牌,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共计234名干部参加各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借助外部力量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力度,完成对全市7个县(区)纪委监察局巡察,明察暗访197次,提出整改意见128条。坚持有信必核、违纪必究,全市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27件,谈话函询8人,立案3人,组织调整2人,坚决杜绝“灯下黑”问题。

【记者】戴建 

【通讯员】惠纪宣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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