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狗致后排乘客头部受重创,交通事故谁买单?

南方+ 记者 2017-01-27 09:54

因闪避路边突然窜出的一条狗,致后座乘客失衡摔下,头部受到重创,责任谁来承担?近日,韶关乳源法院通过多番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了这宗因狗狗引发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了解,案发当日,被告小李雇佣原告老张为其扎排山,下午收工后,小李就约老张到其朋友家吃饭,两人均喝了酒。饭毕,小李驾驶摩托车载老张返家。途中,小李因急刹车躲避突然从路边窜出的一条狗,致使老张失衡摔倒头部受伤,后老张先后三次住院诊断治疗。治疗终结后,经司法鉴定老张的伤情为七级伤残,且损伤同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事故发生后,因急需医疗费,老张的儿子小张在老张持续昏迷状态情形下,于2016年6月11日和小李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切结书》,约定小李负担一半老张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老张伤情稳定后,起诉至乳源县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民事赔偿协议切结书》,并要求被告小李支付各项损失合计196333.19元。 

庭审期间,老张情绪比较激动,称《民事赔偿协议切结书》是在原告不知情、没有授权,且急需用钱的情况下签订的,显失公平,被告小李应按原告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被告小李则表示已经尽力在赔偿老张的损失,但自己经济能力也有限。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情况,本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态度,与双方家属一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给被告一定的时间筹集赔偿款项。经过多番协调,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小李赔偿原告老张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按照协议内容,小李当庭履行了全部赔偿数额。

【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董文杰 赵健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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