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春节期间要重点防范多车相撞、酒驾及落水事故

平安南粤
2017-01-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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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春运开始以来,广东、北京、湖南等地接连发生因恶劣天气影响以及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多车相撞、落水等群死群伤事故,警醒大家需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分析了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对2017年春节前及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研判,并提示公众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据分析,春运开始以来,截至1月24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3起,与去年春运同期相比,分别减少3起、4起。

一是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事故突出。因冰雪雨雾天气影响发生的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412起,造成136人死亡。其中,1月15日北京市密云区京承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因雪天路面湿滑、桥梁结冰导致发生9起车辆相撞事故,造成24辆车碰撞损坏。

二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事故多发,超载、酒驾肇事突出。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9%,其次超速行驶占5.0%;逆行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起。春运以来发生的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中,2起由于超载导致,1起由于酒驾导致。

三是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事故多发。小型客车、重型货车和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6.0%、21.6%和13.3%。小型客车肇事造成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起,占总数的35.7%。1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039乡道行驶至雨母山乡新中村路段时,因驾驶人醉驾、雨天路滑、车辆行经弯道速度过快失控冲出道路坠入路边水塘,造成5人死亡。

四是凌晨6-7时、傍晚18-19时事故多发。凌晨6-7时、傍晚18-19时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8%和7.4%。7-8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占总数的26.7%。

五是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事故多发,高速公路较大事故突出。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上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8.5%。高速公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占总数的42.9%。

近五年春节7天假期的事故分析表明,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年均发生22.8起,高于春运期间其他时段,群死群伤事故易发多发。未来10天(1月25日至2月3日),返乡过节、探亲访友交通流维持高位运行,特别是节后返程集中,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节前返乡流叠加,交通出行安全压力大。临近春节长假,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都将相继放假返乡,营运客车、私家车返乡客流相互叠加,长途客车、私家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以及“黑车”非法营运、人货混装等问题突出,大事故风险上升。

二是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影响大。未来10天,将先后有两股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北地区气温下降4至8℃,东北、华北北部局地降温幅度可达10℃以上,北方大部将有降雨降雪过程,容易出现因路面积雪及道路结冰带来的事故风险。

三是春节期间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风险大。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集会庆祝等活动频繁,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高发,交通安全风险加大。春节大年初二、初六为交通事故多发高峰,事故死亡人数高于春节期间其他时段。2016年春节期间前4天的死亡事故较突出,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

春节前及春节期间,群众交通出行频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交通事故风险加大。

遇冰雪雨雾天气,驾车出行要降低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减少变道超车、谨慎驾驶,尤其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暗冰多发时段。

行经桥面、隧道、背阴山路等易出现积雪、薄冰特殊路段,应减速行驶,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变道措施,避免紧急制动或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春节期间,在外工作、求学人员大量返乡,走亲访友、与朋友聚餐聚会、集会庆祝等活动增多,要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有酒莫劝驾驶人,切勿酒驾、醉驾。

大型客货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行经坡道、弯道、隧道等危险路段,要降低车速,谨慎驾驶,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行至长下坡路段前,要提前停车检查刹车系统情况,不能驾驶带有隐患的“病车”行驶长下坡。

客货运企业及驾驶人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和车辆安全性能维护保养,遵守法律法规,不超载超员运输、不疲劳驾驶。

来源 |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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