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明年起全面禁猎 吃野生动物同样要追究
2017年1月25日,多名天津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举报称,天津市西青区王顶堤农贸市场内一家“田螺河蟹专卖店”内,藏有近900只野鸡、野鸭、野兔等野生动物死体。当日下午5时左右,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证实了此事。
现场一共查到890余只野生动物,包括595只野山鸡、272只野兔、26只野鸭和1只豹猫。
一警察透露称,已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控制,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案情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目前已经移交至辖区市场管理部门。但截至警察离开时,市场管理部门仍未派人到场。对此,一警察解释称,对涉案人员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与野生动物数量无关,而是与其种类有关,即所查获的野生动物均为“三有”野生动物。
“三有”动物,即国家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之外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专家指出,根据国家的《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该店铺涉及盗猎行为,而盗猎的野生动物又达到一定数量,警方可以对盗猎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