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佛山反腐怎么干?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告诉你

南方+ 记者 2017-01-24 18:19

1月24日,佛山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召开,市委书记鲁毅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重要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定不移地将佛山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会议总结了佛山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7年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过去的一年,佛山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60件,结案7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4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25人,形成了有力震慑。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个6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7起32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鲁毅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上下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重要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要更加坚定反腐信心,更加清醒判断形势,更加深刻认识规律,更加明确任务要求。

鲁毅表示,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方面,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另一方面,要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贯彻落实好“三个区分”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履职容误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为勇于担当者担当。

鲁毅指出,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党风廉政综合治理,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鲁毅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定不移地将佛山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升党内监督的实效。

鲁毅在会上特别强调,有些部门负责同志的认识还没有转变过来,片面地认为自己只是业务干部,忘记了自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身份。他同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年全市将陆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鲁毅说,“要严肃换届纪律,发挥换届风气廉情‘观察哨’作用,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保证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力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佛山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①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②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③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威慑力。

④继续创新微观制度,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⑤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此外,报告透露,今年佛山将建立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稳步推进市区巡察和系统巡察工作。同时,还将研究制定《科技应用中的廉洁风险防控指引》,全面防控电子化权力的廉洁风险。

【记者】王芃琹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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