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听说了吗?
广州今年有7000套公租房可申请啦!
近日,广州政府网发布了《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将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预计今年约有7000套公租房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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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紧小编大腿,
一起来探个究竟吧!
① 3月正式实施
《办法》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市住房保障办正抓紧细化操作流程,开发相关信息系统,做好房源推出接受申请等准备工作。
② 18—35周岁均可申请
《办法》主要以年龄为划分依据,18周岁~35周岁可以纳入“新就业职工”范围。申请整体租赁的单位职工,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不受年龄限制。
③ 特殊艰苦岗位不受年龄限制
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如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可以不受18至35周岁的年龄条件限制。
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职工是指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
④ 不设收入限制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不设收入限制,不设租金减免。如果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保障条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面向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租房,按照家庭收入情况,采取租金减免方式分档计租。
⑤ 租赁期限
根据《办法》,个人承租的,租赁期为5年,期满不予续租;单位整体承租的,可申请续租1次,租赁期最长不超过10年。
申请条件分配方法
一、以个人名义的
申请条件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本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6、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方式:
实行摇珠分配。申请审核通过的,获得摇珠资格。资格一年内有效。
二、以单位名义的
申请条件
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单位包括: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
用人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分配住房时,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分配方式
由市住房保障办制订分配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整体租赁。
申请流程(参考)
申请所需材料(参考)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收入和家庭在穗
资产证明
3、身份证
4、广东省居住证
5、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
证明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7、计生证明材料
8、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表彰或奖励证书等
(视申请对象而定)
9、诚信承诺书
小伙伴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在今年3月正式实施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查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