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云浮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云浮日报 2017-01-22 11:48

云浮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刘烁 摄

1月21日下午,云浮代表团认真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思路清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是一个务实进取的好报告,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指导,强化监督职能,为云浮进一步加快发展、建设现代生态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云浮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刘烁 摄

省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郑鄂,省人大代表、云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庞国梅,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胜,省人大代表、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黄伙有等参加讨论。

郑鄂代表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很务实,工作量大,在加强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很好成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有广东特色的立法调研、修改法规,如《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从法治角度去规范,解难题,减纠纷,推进了工作;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很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借第三方力量、专家意见,组建立法研究所,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立法水平有了提高。监督工作方面利用专家组评估,做到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执行,工作上了新台阶。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条件,成效明显。建议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就体现在监督实效上。法律条例关键在执行,监督执行责任重大,也关系到民生福祉,如网络诈骗、食品安全等,老百姓不满意,就要加强日常监督。法律好不好,还是要看落实,人大代表要有这方面责任意识。

庞国梅代表说,报告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统一。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卓有成效,一是立法数量和质量都有新突破,有效发挥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二是监督形式创新和解决重点领域问题都有新实效,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三是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都有新进展,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和联系作用;四是自身建设和基层人大建设都取得新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云浮将贯彻落实好省人大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一是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二是注重服务小康攻坚,强化监督实效;三是强化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四是加强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市县镇人大工作水平。

王胜代表说,报告总结省人大去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客观实在,指出存在问题诚恳,总结的经验很有现实指导意义,今年的工作安排合理,是一份很好的报告。建议省人大继续加强在环保和创新方面的立法。环保关乎生存质量,创新关乎发展质量,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事情。此外,设区市获授地方立法权时间不长,经验少,希望省人大继续加强对设区市的立法指导。

卓志强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反映人民心声,监督“一府两院”,立法修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代表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建议尽快出台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以应对我省快速老龄化;另外,立法要精准实用,精选民生急需立好法。

黄伙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有“四好”,立法工作指导好,监督工作实效好,代表作用发挥好,自身建设好,值得“点赞”。建议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加大对市、县、镇人大的支持。

大会列席人员、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爱玲说,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满满、创新多多,建议省人大继续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让云浮的立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支持地方人大机关建设。

代表周丽琼、何真、刘伟清等也对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林瑞荣 刘烁

编辑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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