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车主带着摩拜单车“飞”了650公里

深圳商报 2017-01-22 09:05

牌号为粤B4B22D的车主回乡过年,竟然顺手把摩拜单车扛上了“皮卡”的后尾箱,被同路的其他车主举报。

图为网友拍到被扛上“皮卡”后尾箱的摩拜单车和GPS记录下的摩拜单车足迹。 图片由深圳交警部门提供

这名带着摩拜单车“远走高飞”的车主,是在京港澳高速粤北乐昌服务区的拥堵路段走走停停时,被网友发现后车箱里横躺着一辆橘红色的摩拜单车。根据举报线索,@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当联系到车主时,他矢口否认。交警联系摩拜单车,用GPS定位揭破了他的谎言:经查,该涉事单车在1月21日清晨5时48分开始从深圳“移动”,16时许已进入湖南衡阳境内,距离深圳650公里,且还在持续移动中。

律师分析认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3000元为起点。一部摩拜单车价值2000元,该车主若盗窃公私财物经查属实,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6个月或单处罚金;罚金为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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