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打击“村霸”事关乡村治理现代化

南方+ 2017-01-21 12:10

记者14日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检察机关将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4日在会议上说,检察机关要深入解决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多领域群体性维权信访多发的动向,加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学习借鉴湖南、重庆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1月17日《南方农村报》)。

近年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屡见不鲜。而且,从媒体报道的一些案例来看,很多“村霸”已经窥伺甚至窃取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这些“村霸”有了村支书、村主任乃至人大代表等官方身份的加持,更加肆无忌惮,大搞欺压村民、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而备受欺凌或剥夺的村民要想上访,往往被打击报复。

“村霸”、“家族恶势力”之所以横行无忌,正是因为“村霸”与农村基层政权的合体,甚至出现基层政权为其背书的现象。

以“万岁”自居的河南省舞阳县澧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健国长期为非作歹榨取村民利益。直到2013年6月13日,澧河村100多名愤怒的群众集体到县政府上访,才拉开了查办张健国严重违纪问题的序幕。问题是,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中,当地的镇政府、县政府对此毫无察觉?

2008年9月,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三家子村村主任罗来民带人围殴村民引发血案被刑拘,在采访中,罗来民横行村里10年的恶行被意外揭开。当罗被捕后,村民表示“三家子村被解放了。”而当地镇委书记在被问到“村霸”恶行时则表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这样的表态恰恰说明,基层政权对“村霸”的纵然与默许,甚至是变相保护“村霸”,正是“村霸”滋生的土壤,甚至是他们的保护伞。所以说,对“村霸”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打击“村霸”的时候,也要追查“村霸”背后的保护伞。即便有的“村霸”没有保护伞,也要对负有失察之责的基层政府官员进行追究。

宗族势力是一些地方乡村自治的基础,千百年来,乡村依此而运转生息。但是,依托宗族势力而实现的乡村自治,并非田园牧歌式的乡村童话。其既可能产生温良知礼,也可能产下“村霸”怪胎。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化转型,需要迈过宗族势力这道门槛。而这道门槛的实质是“人治”与“法治”的冲突、交战。所以,打击“村霸”事关乡村秩序和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不能只看到“依法治国”,而忽视了“全面”。“全面”的意思就是要在全社会不留法治的死角,补齐那些法治的短板。这当然需要解决农村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法治薄弱问题。

打击“村霸”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无疑是破解中国农村社会“人治”高于“法治”现象的一个抓手。

“村霸”不除,则农村永无宁日,农村的治理现代化也无从谈起。

(作者于德清,《新京报》评论部副主任)


编辑 黄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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