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入户再放宽,夫妻投靠不限五年,外来工合法就业满5年可直接入户
南方日报讯 就在刚刚,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告: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从2017年起停止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
通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关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的有关规定,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将从2017年起停止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0〕24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外来工积分入户政策实施以来,珠海共为11091名异地务工人员办理了入户手续。
据了解,按2015年珠海常住人口统计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为163.41万人。珠海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预计“十三五”期末珠海全市常住人口总量18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为2%左右。其中户籍人口为130万人左右,年均增长率为3%左右。
珠海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府〔2016〕134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对人才引进和在珠海稳定就业人员的入户问题进行了规定,打破了入户的指标限制,扩大了入户的对象范围,拓宽了入户渠道。在此背景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从2017年起停止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今后入户珠海人员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府〔2016〕134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两份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大事记:
1、2010年12月,珠海印发了《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办法提出,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的异地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2、2011年10月,经公示后,珠海首批1433名外来工通过“积分制”成为地道的珠海人。
3、自此以后,珠海外来工通过积分申请入户,成为一种常态。每年的10月左右,珠海市都会公布当年的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4、积分入户政策实施的6年里,共有约1万名异地务工人员成功成为珠海人。
【来源】南方+客户端原创
【采写】王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