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府原秘书长苏浩志被公诉,涉嫌收受巨额财物

南方+ 2017-01-19 10:34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清远市政府原秘书长、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苏浩志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该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浩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苏浩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浩志在担任清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清远市清城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清远市清城区区委书记、区长,清远市政府秘书长、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梁文悦

【实习生】张培琼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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