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执行得咋样?粤10厅级一把手向省纪委晾“家底”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清远市政府原秘书长、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苏浩志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该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浩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苏浩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浩志在担任清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清远市清城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清远市清城区区委书记、区长,清远市政府秘书长、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梁文悦
【实习生】张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