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一副局长八年受贿200多万元!十大典型案例都有啥?

佛山日报 2017-01-19 07:58

昨日,禅城检察院通报2016年度办理的十件典型案例,多以反腐败、保民生、重监督、促发展的案例为主,其中包括“雷忠财涉嫌受贿、诈骗案”、“罗琪等人骗取37医院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等,多个案件此前未公开发布。

◎为人谋利8年受贿200多万元

2006年至2014年12月,雷忠财先后利用担任禅城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长、祖庙派出所所长、禅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娱乐场所经营、内部人事调动及强制措施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29000元。2015年10月,雷忠财接受市纪委专案组调查。2016年11月3日,禅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禅城检察院立案侦查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犯罪10人,并结合办案,联合区纪委拍摄反腐警示片《副局长的“忠财”人生》作为2016年禅城区纪律教育月警示教材,为全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骗取票据金额达37亿元

2012年至2015年6月,罗琪、陈某(另案处理)经合谋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骗取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或者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国内信用证并贴现等方式从中牟利。通过操控佛山市汉菱进出口有限公司、顺德区美申贸易有限公司等几十家空壳公司,指使下属以伪造贸易背景、做大空壳公司的财务报表、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伪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伪造购销合同书等方式,向多家银行成功骗取申请开具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共166笔,票面金额高达37亿元。经禅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10日,罗琪等8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刑,其中主犯罗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6年,禅城检察院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渉金融类犯罪63人,起诉50人。

◎典型案例列表

●雷忠财涉嫌受贿、诈骗案

●倪金苗等42人盗窃、销赃手机案

●精神病人肇祸致死被害人家属获司法救助案

●罗琪等人骗取37亿元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

●黄贤华等人推销减肥产品诈骗案

●冯某申诉再审改判案

●黄剑等人利用伪基站盗窃案●王作广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监督潜逃罪犯吴小毛收监执行案●金澜医疗门诊18人“医托”团伙诈骗案

编辑 王虹丹
点击展开全文
继续阅读
评论
发送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