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春节期间,主城区只有这个地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南方+ 记者 2017-01-19 07:06

南方日报讯 近日,香洲区发布了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有关事项公告。根据公告,市民可在指定时间段内,在海天公园对面情侣北路路段靠海一侧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间包括农历除夕(2017年1月27日)十九时至次日凌晨一时;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2017年1月28日至30日、2017年2月11日)十九时至二十四时。燃放种类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烟花虽美,你还得注意以下事项:

(一)指定燃放区设有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市民可在该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进入燃放区燃放;

(二)市民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要求进行燃放;

(三)除指定的上述地点和时间之外,在香洲区其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

(四)举报电话:12345(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110(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南方+客户端原创

【采写】记者 沈梦怡

编辑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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