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韶关男子绑架抢劫强奸致一孕妇流产,获刑24年半

南方+ 记者 2017-01-18 16:58

韶关一男子在实施绑架、抢劫、强奸犯罪后致一胎儿流产,18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男子日前被该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贵庭有期徒刑24年6个月19天,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60000元。

韶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黄贵庭与侯春兰(已判刑)为勒索财物,商议绑架被害人孔某。同月26日,侯春兰将孔某骗至黄贵庭租住的韶关市武江区某出租屋604房。之后,黄贵庭和侯春兰拘禁孔某在此出租屋,并对孔某进行殴打,还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扎条将其捆绑在床上,威逼孔某打电话给其家人索要人民币2万元。为达到勒索目的,黄贵庭还脱掉孔某外衣裤,拍照后发给孔某的家人。期间,黄贵庭、侯春兰劫取孔某现金40多元、充电宝1个及三星手机1部。29日,黄贵庭仍未收到孔某家属的赎金,便与侯春兰商议抢劫租住在隔壁603房的被害人甘某。

当日13时许,甘某回到603房,黄贵庭便持匕首在603房门口抓住甘某,强行拖入604房后将其捆绑在床上。随后,侯春兰在604房看守,黄贵庭则进入603房翻找财物,搜得现金3300元、宏基牌手提电脑、旧款手提电脑各1部、银行卡若干。之后,黄贵庭持水果刀威逼甘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在获知密码后,黄贵庭要侯春兰给甘某拍照,自己则前往工业中路,在柜员机上取走甘某银行卡内现金l200元。侯春兰则在出租屋内拍摄被绑的甘某。黄贵庭回到出租屋,又威逼甘某告诉其男朋友何某的手机号码,意图向何某勒索财物。

l5时许,因害怕被人发现,黄贵庭要侯春兰挟持孔某先行离开出租屋在外等候,准备逃离韶关。黄贵庭则在603房内拍摄甘某裸照,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逃离出租屋与侯春兰、孔某一起乘坐大巴逃往广州。在逃跑过程中,黄贵庭要侯春兰用甘某的手机将甘某被绑的裸照、银行账号发送给何某,向其勒索人民币2万元。18时许,甘某在黄贵庭等人逃离现场后呼救,该出租屋房东闻讯后遂报警,民警到场将甘某解救。后甘某因被强奸出现先兆流产,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但最终未能保胎成功。

同月30日18时许,被挟持至广州大塘地铁站的孔某趁黄贵庭、侯春兰放松警惕时,向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人员求救,民警当场抓获侯春兰,黄贵庭趁机逃离。同年11月25日,黄贵庭因继续作案被抓。2016年1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年3月7日投入河源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发现黄贵庭还有漏罪,5月6日依法将黄贵庭羁押于韶关市看守所。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黄贵庭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及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逼迫等手段绑架2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其还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在绑架过程又对被害人甘某强行奸淫,其行为又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且强奸造成被害人流产的后果,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一人犯数罪,并且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其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均应当数罪并罚。据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汪次安

【校对】曹柏英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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