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6年年末,省发改委率先宣布于2017年全面取消年票制,这意味着在广东实行16年的年票制度被废止。虽然年票制度被废止,年票取消后,相关部门是否会对之前未曾缴纳年票的车主进行追缴,这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问题。
但据媒体报道,在广东取消年票制的18个地市中,目前有12个市公开表态要追缴2016年及之前年度欠缴的年票费,部分城市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或将形成社会信用不良记录,对个人交通出行、贷款等造成影响。
2017广东省“两会”的帷幕昨天上午已经拉开,作为打前锋的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刚开始,关于追缴年票的话题就迅速登上话题榜,并引得场内外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今天上午,省政协大会发言开始,孟浩先拔头筹再谈年票费问题。
反对方
观点:年票本身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也反对欠费与征信系统挂钩。
省政协委员孟浩:广东年票制的提法一直是“试行”,为什么叫试行?无法可依,摸着石头过河才是试行。2000年初,可以叫试行,但2004年国务院已经颁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了,怎么还能叫试行?你说谁在违法,谁不诚信?
省政协委员江佐中:取消年票是顺应民意、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举措,值得点赞。年票制取消后多地仍在追缴往年年票欠费,这种做法有违国务院《公路管理局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于已经缴交年票欠费的人,应该把多收取的钱款逐步退还。
省政协委员、广东国联集团董事长陈志实:当初收年费本来就缺少法律依据,与上位法冲突。本来就不合法的收费,现在追缴欠费还是不合法。追缴欠费会扯皮,有的地市要动用司法程序,甚至用社会诚信记录来唬人。且不说能追缴回来多少钱、社会诚信记录是否真的能用来追缴年票,群众也不会痛痛快快补交,同样也会走司法渠道。建议将年票费纳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由省政府统一协调解决,可以减少扯皮浪费的成本,推动年票的废除。
省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陈彦伯:年票的问题关键还是要听取老百姓的声音,政府虽然有权来决定这个事情,但是老百姓满不满意、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我认为是最重要的。
交钱方
观点:应按时缴纳,但失信记录应设宽限期,多次提醒仍不听只能按制度办事。
省政协委员任永全:在取消年票的政策没有推出之前,即便有很大的异议或者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在这个制度之下还是要缴纳年票的。对于将不缴纳年票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应该有个宽限期,不缴纳年票不一定是恶意的原因,但多次提醒都不听的话,就只能按照制度办事了。
省政协委员秦鉴:我每年年票都会准时交,因为这是省里规定,在还没有追缴之前就缴了。相信如果这项费用是不合理的,今后政府也会给已经缴纳的人返还。
省政协委员蒋主浮: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将年票与征信系统捆绑也是应该的,而这里的前提是说年票征收是合理的,方便大家出行不需要按次收费。
官方:年票收取合法 治收费站拥堵有功
对于因年票引起的争议,昨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细平带队上“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亲自回应,他认为年票的收取是合法的。
理由是当时开征年票是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32条第2款的规定,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年票收取。他同时肯定年票对治理收费站拥堵的“功劳”,使广东交通状况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针对追缴问题,杨细平回应,将由各市具体发布和操作。目前还有6个市没有发表明确的意见,杨细平称其方案也会由这些市自行研究发布。权力在市里面,对于怎么追缴省交通厅没有给出指引。
对于部分地市将欠缴纳入征信系统的做法,杨细平称对于合法性的厘定和研判,要依法依规来做这件事。杨细平还表示,现在年票不征收了,但是有大量的债务需要还,有一些财政要安排偿还的资金,还有另外一些其他的方式,还数额非常大的债务。
律师:
行政部门无权将欠费车主纳入失信名单
“死磕”年票多年的律师廖建勋表示,应该将不依法行政和违法制定相关措施的人和政府部门,纳入政府依法行政体系的失信名单中!他认为目前各市追缴年票的做法和方式存在诸多漏洞和弊端。年票的收取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年票是强行收取的,明显违反国务院的条例。
他认为,“将欠费车主纳入失信名单,无非就是两种方式,一是行政部门直接操作,二是通过法院执行。”依法行政要求政府部门“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或授权,政府部门就不能任意作为。
现有的法律、法规等没有规定政府部门有可以将欠缴年票费和滞纳金的车主纳入失信名单的职权,也没有规定他们有将欠缴年票费与车辆年审和过户相挂钩的权力。因此,如果行政部门直接将欠费车主纳入失信名单或将欠费与年审、过户等挂钩,则属于违法行政和滥用职权。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
南方网综合
对于部分地市拟将不补交年票费的人纳入失信名单,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