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再度遭遇霾伏,多地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应对
日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到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很高的分值和权重。赵辰昕提到的生态文明指标考核包括近期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及发改委、统计局、环保部、中组部等基于此文件制定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上述文件对评价考核的方式、主体、对象、内容、时间以及指标体系、结果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含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采用综合指数法测算生成绿色发展指数,衡量地方每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展。具体来看主要指标的权重,资源利用权重占29.3%,环境治理权重占16.5%,环境质量权重占19.3%,生态保护指标权重占16.5%,增长质量权重占9.2%,绿色生活权重占9.2%。G D P增长质量权重仅占全部考核权重的不到10%。
绿色G D P的提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联合国统计署正式出版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手册》。在中国,2004年,当时的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就曾联合启动绿色G D P的核算项目研究,并于2005年提交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10多年来,有关绿色G D P核算方式研究不断推进,采用绿色G D P核算的呼声不断提高,直至如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终于占据了舞台中心。而伴随着环境考评权重的极大提升,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也将有了更多具体的实现手段和途径。
政府考核体系的变化,历来会成为左右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治理模式的关键性因素。考核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力量,在中国,政治考核深度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仕途走向,也关乎一个地区或部门的荣誉和利益。在强政府的背景下,从公众到学者普遍都相信,只要政府下定决心,环境问题的治理将不会成为问题。因此,绿色发展考核体系的正式引入,将成为环境治理的大变量,也将给包括雾霾治理在内的诸多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机遇。
有了考核体系这一抓手,整个执政的目标和方式都将逐渐发生变化。不过,此种变化要发生并非易事,因为G D P的核算标准非常清晰、明确,GDP概念本身也是一个边界清晰、算法严谨的名词。反观绿色GDP,多出的两字意味着要引入几十个变量。尽管我们发现,此次中央发布的考核体系是绿色发展考核体系,并非绿色G D P本身,但新发布的考核体系变量并不会少,复杂性也不可低估。
以华北地区的雾霾治理为例,按照全年PM 2.5平均浓度计算,2016年河北省下降9.1%,达标天数增加16天。但因为冬季雾霾浓度连续爆表,居民感受反倒是在加重。这里的考核指标和公众目标出现背离,就是绿色G D P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再者,环境指标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一的计算平台,又需要考虑不同地方的基础背景,指标的设计、定量难度很大。至少到目前为止,绿色G D P考核研究领域还存在不少争议之处。此外,环境问题不像经济发展,服从清晰的行政边界。在一些行政边界模糊地带,一方的污染以曲折方式影响另一方,带来的考核结果也会十分不同。届时,考核的公平性又会成为一个问题。
最后一个不得不指出的问题是,无论是什么样的考核,都是依赖自上而下的推动,地方政府最终需要负责的都是上级政府。但环境问题不能简化为一组数据,而是日常生活的切身感受,假如能够引入自下而上的推动,例如让官员接受公众的考评,绿色G D P考核中的边界模糊问题可能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在刚刚结束的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指示:“要着力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不断改善,尤其是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问题,要科学深入开展成因、成分等分析,借鉴各方经验,采取更有力度和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治理成效。”显然,强有力的执行力永远是关键的。加大环境治理的考核权重,及时观照公众诉求,雾霾问题的解决正在迎来一个重要的机会窗口。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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