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异地中考须满足“四个3”

大洋网 2017-01-13 12:21

从今年开始,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下称异地中考)全面实施。昨日,市招考办公布了异地中考资格审核的条件(即“四个3”细则),并明确界定了“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与过渡期时非广州户籍应届生只要具备初中3年完整学籍就可以报考不同,从今年开始,非广州户籍应届生除了具有3年完整学籍以外,其父母还需要具有连续3年合法稳定职业、连续3年合法稳定住所、缴纳我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3年,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今年8月31日。

中考报名将于3月上旬启动,异地中考的资格申报工作也将同期进行。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报考政策,准备好资格审核所需的各项材料报名。 

在此次公布的审核细则中,对“四个3”条件进行了细化。比如,在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条件中,对在广州务工、个体商贩、创业人员、务农或企业退休人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务工人员要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是个体商贩,要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如果是在农村务农,就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

在合法稳定住所条件方面,如果是父亲或母亲拥有自有住房的,要提供房产证明、购房协议等;如果是购买了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的,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住房的要提供近3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协议等。需要注意的是,随迁子女的父母至少一方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如果在广州居住或者购房但未办理该证件,都不予认定。

编辑 邓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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