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周日开始放寒假 教育局强调不可组织学生补课

深圳晚报 2017-01-13 08:31

本周日,全市中小学生将迎来他们期待已久的寒假假期!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全市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7年1月15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29天,2月13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7年1月15日开始,2月5日结束,共22天,2月6日开学、上课。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针对即将到来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应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灾害风险特点,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对危险边坡、化学药品、柴油存放、消防、校车、校舍、用电、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和懈怠松劲。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和处置,确保整改到位,严防灾害发生。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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