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拟划定18万亩产业发展保护区,严格控制新增开发房地产

​佛山日报 2017-01-13 07:00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前日公布《产业发展保护区管理办法(征询公众意见稿)》明确,全区要在今年内完成18万亩工业用地的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工作,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开发房地产。

产业发展保护区即为保障顺德区工业用地和新产业用地的总体规模,依照一定程序划定的一定时期内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区域。保护区内须保证工业用地总规模不得少于18万亩,而新产业用地不设定总控制量,并要求保护区划定工作以镇街为单位,按照总量控制、集中连片、分类定策的原则开展。全区必须在年底前完成18万亩工业用地的划定工作。而在工业用地总规模不足18万亩之前,全区的现状工业用地都被纳入产业用地控制范围,适度控制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开发经营性房地产的项目。

产业发展保护区应包括制造业基础好、连片成规模、符合城乡规划和产业规划的产业园区用地,比如已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园区,区镇两级重点建设园区,17个集约工业园区等现状发展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还有对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较大保障作用的工业用地及新产业用地,包括政府储备用地。在保护区内要严格按照控规要求保护产业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范围,控规未覆盖的,原则上限制工业用地转换为非工业功能。

意见稿提出,全区要全面开展产业发展保护区清理整顿,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对于清理后保留企业数量较少的工业园区,各镇街应制定鼓励措施,将这些企业迁移到产业对口的园区,原有园区的土地则实行综合利用。

顺德区副区长陈旋表示,实体经济是顺德主流,“三旧”改造必须以产业提升为主线,不能因为房地产行情好而放弃制造业,今后政府财政扶持的重点也在这里。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朱朝贵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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