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带鹿茸、虫草入境的朋友看过来,这些物品可不能轻易带

南方+ 记者 2017-01-13 06:43

南方日报讯 近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辆入境车辆进行查验时,截获鹿茸0.59公斤。经珠海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鉴定,该鹿茸来自于马鹿(Cervus elaphus)。马鹿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LC),中国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批鹿茸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动物源性中药材禁止携带进境。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方可携带入境。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或者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境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指定口岸进出境,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进出口证明书。

同样在近期,横琴检验检疫局与横琴海关在“一机一台”合作查验中截获十盒冬虫夏草礼盒,总重达4.88千克,货值约5万元,为近年来横琴口岸截获冬虫夏草数量最大的一批。

据了解,该批冬虫夏草截获于1月9日下午5点半左右,正值横琴口岸的入境客流高峰期。在熙攘的人群中,一名旅客携带数个包裹准备通关。X光机成像显示,某个包裹中装有大量冬虫夏草,检验检疫与海关对此包裹进行了共同查验。检查发现,该名旅客携带有十盒未经检疫审批的冬虫夏草礼盒,遂将该批冬虫夏草移交检验检疫后台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冬虫夏草为动物源性中药材,该批冬虫夏草礼盒未经申报且无相关检疫审批手续,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对此,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虫草予以截留进行监督退运处理,并耐心对该名旅客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珠海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春节临近,携带冬虫夏草、燕窝、鱼翅等名贵滋补品的旅客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仅元旦假期三天,横琴口岸截获燕窝、鱼翅等名贵产品18批次/14.96千克。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请务必在进境前了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出境前咨询检验检疫部门,避免违法携带物品入境。

【来源】南方+客户端

【采写】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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