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熊祥(1567-1642),新会人,从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入翰林院,一直到明天启年间的“六部尚书”,为官30多年,颇有政声。
何熊祥的父亲从小对他管教很严,以“简约严肃,恭守礼法,忠爱孝悌,节义传家”为家训。受良好的家训影响,何熊祥为官一身正气,铁骨铮铮,言人之不能言,言人之不敢言。
何熊祥
不介意个人得失
不畏惧权贵
在任福建道监察御史兼盐运时,何熊祥发现大中丞侵吞关藩饷银27万两,他不畏权势,上奏揭发,一时百官震动,朝廷上下风气一新;又有云南中丞李材因被人诬告,充军发放到福建多年,何熊祥知有冤情,于是上奏申辩,使得冤案得以纠正;京师有一位官员上奏陈事,触怒皇帝,被下诏入狱,何熊祥知是冤情,先后上奏十多次为其申辩,直至得到皇帝的认可,才平了冤狱。
这些皆为他人所不敢言,而唯独何熊祥敢于上奏。他不介意个人得失,不畏惧权贵,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导致升迁很慢。
官场人人都说他为人笨拙,不懂钻营。但何熊祥却说,他在乎的不是个人升官快慢,而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
一生不以私干人
亦不受人私
何熊祥凭借自己的声望,为国家和百姓办了许多好事、实事。他事事以国家利益出发,最后也得到了皇帝的重视。
他在南京任尚书期间,间或有户部、礼部、兵部等尚书空缺,在未有新任到职之后,均由他暂行兼署,故有“六部尚书”的雅称。
即使做了大官,他仍旧保持着刚正不阿的品行,一心为民。
有人问他为何能做到如此,他回答道:“吾有虚、公二字而已。”即虚心和为公。而且他生活很俭朴,一日两餐,只吃鱼肉蔬菜,还亲自烧火烹调。
何熊祥一生为官正直,始终谨记父亲“简肃”的教诲,并以此修身立命,作为家训。
同时,以“一生不以私干人,亦不受人私”教育后人,他去世前,还叮嘱子孙为人要“光明简肃”。
受何氏家训影响,何熊祥的后人在朝廷历任要职,大多清白为官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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