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天津老太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一案有了新进展。天津第一中级法院法官口头答复赵春华代理律师“不同意取保候审”,律师称将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12日下午,徐昕律师接到天津第一中级法院主办法官的电话,法院对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徐昕律师告诉记者,其在申请理由指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支,此外,赵春华身体不好,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徐昕表示,将会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要求尽快给赵春华予以取保候审。同时,他也希望能尽快开庭,“只有开庭才能将问题呈现的更清楚,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公开审理,可以让公众去旁听”。
赵春华女儿王艳玲得知消息后表示,“虽然没有被取保,但是还是相信法官会公平公正的处理”。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王艳玲介绍,一审前,律师也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因为涉及枪支较多,未被批准。“当时被抓了13人,其中8人已经取保候审,赵春华是第一个被判刑的人。”
一审后,赵春华已经提起上诉,二审委托斯伟江和“刘大蔚走私武器案”代理律师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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