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不任性!深圳一街道出台首个“广场舞公约”

南方+ 记者 2017-01-12 10:29

来源:网络

10日,观湖街道首个“广场舞公约”正式出台,世纪广场11个广场舞团队组织者在公约上签字,表示将带头履行公约,减少噪声扰民、维护环境卫生,舞出最炫“文明风”。

近年来,广场舞噪音扰民成为观湖城管部门收到的热点投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观湖街道办决定以广场舞团队最多的世纪广场为试点,通过制定实施“广场舞公约”的形式,对广场舞进行规范管理。

公约对跳广场舞的时间、地点、音量等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限制。要求“离音乐声源1米处音量值不超过110分贝,团队最外围队员处音量不超过80分贝;离周边住宅楼宇、学校等场所较近时,应确保楼宇窗户前1米处音量不超过60分贝”。

同时,街道办还为巡查人员、世纪广场管理处及广场舞组织者代表配备了分贝仪,方便日常监管和自我约束,如果有团队违规开展健身活动,经劝导不予改正的,将取消其登记资格,让广场舞舞出健康、舞出文明、舞出和谐。

【通讯员】李飞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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