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政协创新管理考核办法 委员履职量化计分

南方日报 2017-01-12 10:17

▲潮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现场。苏仕日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廖奕文 苏仕日 通讯员/潮宣)12日,笔者获悉,今后,潮州的政协委员们将量化考评,按履职项目评分考核。

    为加强和规范政协委员履职工作,日前,潮州市政协制定并试行新的履职工作规则。根据该规则,市政协委员们应在参会、提交提案、调研考察等方面积极履职。为此,潮州市政协将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评分考核。

    据悉,委员的履职情况按基础分和奖励分两大类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的履职项目包括:全勤出席全体会议、每年参加1次市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专题议政、视察或考察;每年提交1件提案(含联名提案);每年通过市政协网站提出意见建议4条等。而委员们在大会上发言(含书面)或小组讨论发言、所提交的提案被确定为重点督办提案或被评为优秀提案、撰写的政协信息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采用或办复等将获得加分奖励。

    根据委员履职总分,考评将分为不称职、称职、优秀三个档次。对履职表现优秀的委员,潮州市政协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抄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对不称职的委员,则予以提醒。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决议或决定的委员,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

编辑 郑淼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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