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回顾2016年度人民法院系统十大典型代表,并配发人物简介、办案故事、群众评价等。同时推出介绍视频,读者可扫描或识别相应二维码观看他们的事迹。
十大亮点人物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梁聪,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原法官马彩云,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原副局长、原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陈海发,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三庄人民法庭原庭长王海宏,“时代楷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阿布列林·阿不列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凤鸣,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溜索法官”,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法官李曙光,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青,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陆晓燕。
梁聪
“读圣贤书、干国家事”
梁聪,1967年出生于广东廉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89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先后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民庭(现民一庭)、审监庭、审监一庭工作。2016年1月30日在家中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9岁。梁聪生前长年负责课题研究,起草民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省级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法官梁聪:巧啃“骨头案”的学者型法官
送法官梁聪
法官梁聪匆匆的最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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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聪法官博览群书,生前尤为喜爱儒家传统文化研究,对法条的理解更是一绝。对于法律的适用,他能从法条的立法背景、修改情况、历史沿革等做到如数家珍。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梁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更是一个思考者和司法实践者。
“天地为吾庐,公门之内好积德。”这是梁聪生前最爱的一句话。 而“读圣贤书、干国家事”,则是梁聪生前自己设计的微信头像标识,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生命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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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揣着百姓的学者型法官》
马彩云
用生命唤醒理解和尊重
马彩云,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北京昌平人,中共党员,2001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进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来,一直在回龙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2016年2月26日,面对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为了维护百姓安危,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壮烈牺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38岁。她用热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被评定为烈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2016年获评CCTV年度致敬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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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在你离开的日子里,组织和社会各界给了咱家大量的关爱。我会尽我所能,抚养好孩子,照顾好老人,等儿子长大了,也培养他学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马彩云丈夫 李福生
“
马法官,你用生命唤起了更多人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解和尊重。正义的人永远不会独行!
”
——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白 斌
记者 赵 岩 供稿
陈海发
新闻宣传战线上的老兵
陈海发系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原副局长,原人民法院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陈海发是一名退伍军人,更是人民法院新闻宣传战线上的一名老兵。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陈海发组织创建了河南法院官方网站和河南三级法院网站群,创立的“豫法阳光”微博多次被人民网评为“全国十大政务微博”。2013年11月,陈海发调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仅11天就创建了全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
2014年7月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后,陈海发一边忍受放化疗带来的强烈痛苦,一边坚持工作,直到生命最后一刻。陈海发被最高人民法院追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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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的字语无法诠释他为新闻事业倾心奋斗的30年。当再次品味这浓缩在纸上的人生时,他生前挂在嘴边的话又一次响起:“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得把工作干好!人活在这世上总是要干点事,活着才有价值。”对事业有最深的爱,所以才不眠不休;对生活有更透彻的理解,所以才无怨无悔。在法治新媒体的疆场上,他无愧“军人”的称号。
”
记者 李 阳 供稿
王海宏
感人至深的“庄户法官”
王海宏,男,1971年9月出生,祖籍陕西洋县,1993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石臼人民法庭副庭长,东港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三庄人民法庭庭长等职务,副科级审判员。2016年7月1日病逝于工作岗位,享年45岁。
王海宏大学毕业后,来到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工作。他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8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全市“最美法官”等多项荣誉,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庄户法官”。2016年1月至6月,王海宏忘我工作,加班加点办理案件206件。就在他倒下的前一天晚上11点58分,家里的电脑上还有他刚刚完成的一份判决书。王海宏去世后,他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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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宏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真挚深厚的爱民情怀、无怨无悔的奉献意识,展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牢记宗旨、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生动写照。
”
记者 闫继勇 供稿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
退休不褪色的标兵
阿布列林·阿不列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48年前,阿布列林读了《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深受感动,在之后的检察、法院工作岗位上,他努力学习、掌握办案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动人风采。
退休后,他主动到哈密市伊州区西河街道惠康园社区法律援助中心,义务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为基层和谐平安贡献力量。2014年9月,国务院授予阿布列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中组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评选为感动新疆“十大人物”。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8月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道德模范。2016年9月,中组部授予阿布列林“时代楷模”,宣传他的先进事迹,称赞他是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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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布列林退休不褪色,是民族团结、维护大局的标兵,是“两学一做”的典范。
”
——哈密市委书记 刘 剑
“
阿布列林为全体法官树立了标杆,他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我们要向阿布列林学习,努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 闫汾新
记者 王书林 供稿
孙凤鸣
共产党人的激昂壮歌
孙凤鸣,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
20世纪80年代从北京大学毕业的孙凤鸣响应党的号召援藏24年,后到内蒙古政法系统工作。他和妻子先后资助11个藏族孤儿,被藏族群众称为“活菩萨”;他与藏族、蒙古族群众真诚相处、亲如一家,树立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2015年2月16日孙凤鸣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53岁。8月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同志对宣传孙凤鸣指出,孙凤鸣这样的好干部事迹感人,精神难能可贵,应深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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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汉族干部离开西藏近十年了,同事们和藏族同胞们一听到他去世的消息,都忍不住哽咽和流泪,有的甚至痛哭流涕,这该是怎样一种刻骨铭心的感情啊!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 梁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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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里响着马蹄的声音,眼里是圣洁的太阳,当青稞酒在心里歌唱的时候,世界就在手上……这是凤鸣最喜欢唱的一首歌《康巴汉子》。他是一个有英雄情结的人,他是一个重情意守信诺的汉子。
”
——孙凤鸣妻子 旺措德卓(卓嘎)
“
他代表了曾经的一批人,代表了一批理想主义者,代表了那些真正把青春奉献给西藏的一代人。如果要给父亲写一句墓志铭,我想用纪德的一句诗:以赤子之心,担当生命中最大的可能。
”
——孙凤鸣儿子 孙璊
卢进林 供稿
溜索法官
法治阳光照深山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位于奉节县兴隆镇,管辖兴隆、长安、龙桥、太和、云雾等5个乡镇,幅员95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300多米。第三人民法庭现有五名干警,均是“80后”“90后”。从海拔200余米的沟壑到2100多米的大山之巅,法庭干警的足迹踏遍5个乡镇40多个村200多个村民小组。因到偏远山区办案需靠溜索出行,法庭干警被群众和媒体誉为“溜索法官”。第三人民法庭先后获得 “2015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评选特别奖”“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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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坚守,并不是简单用时间来衡量的,坚守就是你的人在这里,你的心也在这里。
”
——第三人民法庭庭长 程政清
“
法律条文也许是枯燥冰冷的,但是如果能将老百姓的利益时刻牵挂在心,真心实意去付出,让司法变得更有温度,就一定能赢得发自内心的尊重、理解与信服。
”
——第三人民法庭审判员 舒 涛
“
年轻人应该到一线去,没什么好抱怨的。虽然法庭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是这份工作却能够为农村的法治建设增添光彩。
”
——第三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李明航
“
提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关键是要动脑筋,用他们肯接受、易接受的方式去讲明一些法律知识和道理。一个人明白了往往会带动一批人,只要坚持不懈地说下去、做下去,终究大家都会明白。
”
——第三人民法庭书记员 王 威
记者 陈小康 供稿
李曙光
骄傲的“破产法官”
李曙光,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审判员。2011年以来,共承办破产案件72件,已审结50件,另审结其他类别民商事案件1600余件,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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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感言
“
2011年秋天,我开始办理破产案件。五年多来,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激烈冲突的利益博弈,在开庭与开会的转化中,裁判与谈判的结合中,我痛并快乐着,在破产审判道路上一路探索一路前进。当前,我们迎来了破产审判的“春天”,破产审判法官和管理人从默默无闻到广泛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破产法司法解释相继出台,“破产”概念从小众到热词,破产审判外部环境日臻完善。我将继续努力,坚持做一名执着的“破人”,责无旁贷办好“破事”。我骄傲,我是破产审判法官!
”
领导感言
“
“李破产”审“破事儿”,破中有立,是突破传统与锐意创新之结合。他是温州破产审判法官的缩影,展的是刚直不阿的情怀,筑的是司法为民的桥梁,立的是改革担当的群像!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建新
记者 孟焕良 供稿
张青
“匠心”磨执行
张青,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执行法官。1994年,大学毕业的他进入长宁法院民庭,从一名书记员做起,2007年升任助理审判员,开始在执行简易组正式办案。对案件的钻研精神、沉稳的个性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使他在执行工作方面驾轻就熟屡获佳绩。近五年来,他多次荣获上海法院系统个人嘉奖与业务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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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张青,不仅有执着铁腕的一面,也常见与被执行人促膝恳谈。许多原本态度强硬的人,在他的心理疏导之下,也渐渐和气起来……
张青做的事情很多,但他从不以此沽名钓誉。同事们都评价说,张青像一个手工艺人,总是用“匠心”去对待手头的每个案件,把它们办细、办好、办精。他是普通执行法官,但普通得令人喜欢和尊敬。
”
记者 严剑漪 供稿
陆晓燕
社会工程师
陆晓燕,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主审了上市公司ST中达和ST霞客破产重整案,参审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案。2009年至2015年年均结案115件,居全庭首位,7年来无一起发改案件,首创破产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管规则,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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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我始终保持着工作的热情和激情。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年代,唯有持之以恒的钻研、思考和创新,才能将抽象的法学理论融入鲜活的审判实践,才能找寻到情、理、法之间的最佳契合点,用司法的智慧,担负起“社会工程师”的角色,去破解难题和化解矛盾,去保障民生和推动发展。正如一位前辈对我的期许,“新时代的法官,应当既走得了田间乡里,也办得了疑难案件,还作得了专业研究”。当我以法律人的身份行走在供给侧改革中,通过金融审判去推动创新发展,通过破产审判去诊治患病企业,我得到了“白衣天使”的雅号。八岁的儿子看到我参加颁奖的电视后说,“妈妈是最美法官,我也要做最美少年”。这让我特别感动,还有比这更有成就、快乐的吗?
”
记者 娄银生 供稿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