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春运举报交通违法1宗最高奖3000元

深圳交警 2017-01-11 09:11

深圳交警2017年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2月21日结束,节前15天,节后25天,共40天。

为有效遏制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春运安全,让群众回家过节之路平安、畅顺。深圳交警将市民举报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奖励范围,举报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有奖?如何举报?奖励多少?知道你关注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

一、春运期间,举报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奖励?

(1)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3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

(2)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500元。

(3)举报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乘员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元。

(4)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证属实的,经查实每辆奖励500元。

(5)举报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的,经查实每辆奖励100元。

(6)对其它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春运安全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3000元。

除上述春运期间突出的违法行为实施奖励外,还有36类违法行为仍然实施有奖举报,具体见附件。

二、发现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哪种途径进行举报?

考虑到春运特殊性,举报人往往就是违法车辆上的乘客,使用手机举报,将有利于保护其安全,更简便易行,同时不会引发举报人与违法车辆驾驶人正面冲突,因此下列四种以手机为媒介的举报方式将成为春运期间的主要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实时联动查处):可以24小时拨打0755—83333333举报;(2)短信举报(实时联动查处):可以发送信息至0755110短信平台举报;(3)微信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深圳交警”服务号(搜“szjjwx”关注后点击“交警互动”→“随手拍举报”);(4)支付宝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支付宝“深圳交警”生活号(关注支付宝“深圳交警”生活号之后,点击“其他业务”→“随手拍举报”);(5)微博举报:可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深圳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工作日内)。

三、举报交通违法的奖金如何快捷灵活兑现?

春运期间人、车流动性大,离深返乡人员增多,为保证有奖举报及时、有效,我局将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格要求查处,对处警过程全程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将作为紧急警情派警查处,对不属我市管辖范围的,将立即把警情报省公安厅交管局,由其指派违法行为属地交警部门联动处置;二是奖励兑现快捷,从接到举报线索到奖金兑现,要求最长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三是奖金兑现形式灵活,举报人不但能以当面领取、转帐形式领取奖金,如不方便还可以要求将奖金等额充值为手机话费。其中,经举报后违法行为现场被警方查获到的,可以当场充值话费进行奖励。

「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类别」

一、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3000元:1.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2.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3.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4.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的,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

5.举报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经查实构成刑事案件的;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二、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6.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举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举报机动车偷排泥浆的。

9.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证属实的。

10.举报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11.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三、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1000元:12.举报交警局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停放地且被交警查获的,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

13.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

14.举报擅自改变现有道路交通组织的(如双向行驶改单向行驶)的。

15.举报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的。

四、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500元:16.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

17.举报交警局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停放地且被交警查获的,10次以上(含)50次以下(不含)违法未处理的。

18.举报泥头车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

19.举报未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20.举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办理延期手续的。

21.举报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22.举报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的。

五、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元:23.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

24.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25.举报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等市政工程或其他工程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施工作业的。

六、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100元:26.举报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7.举报长期违法停放且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8.举报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的。

29.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

30.举报公交车驾驶人驾驶公交车时接听拨打电话、吸烟、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100元,同一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31.举报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32.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的。

33.举报不按交替通行要求通行的。

34.视频或图片举报泥头车有逆行、冲红灯、“冲禁令”、随意乱变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件不符合规定、未粘贴反光标志以及有其他违反通行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

35.举报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的。

36.举报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

37.举报违法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的。

38.举报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9.举报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简称“小泥头车”)非法加装档板的。

八、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50元,同一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40.举报行人、非机动车辆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的。

41.举报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定载质量的。

42.举报小型汽车(7座以下)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九、举报非单项奖励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个月举报查证属实数量达到5宗的,奖励50元;达到10宗的,奖励100元;达到20宗的,奖励200元,可循环类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十、对其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及奖励标准,由交警支队确定并对外发布后实施。


编辑 文海燕
点击展开全文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