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49岁的江西人陈先生,到深圳横岗一家塑胶厂求职遭拒,对方竟告知他身上有7单盗窃案底。连日来,陈先生奔波深圳龙岗,他自称姓名被同乡男子冒用,希望能尽快恢复清白身。1月10日下午,深圳龙岗警方表示,将对陈某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进行核实比对,如其反映的情况属实,将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正。
求职遭拒 被告知有案底
1月1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龙岗区横岗派出所附近见到了当事人陈先生。交谈得知,陈先生来自江西赣州,大约三个月前,他从老家返回深圳找工作,在多次求职过程中,每当他递交身份证后,都会被用人方直接拒绝,对方也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这让陈先生一直很郁闷。
1月6日,陈先生前往龙岗区横岗街道一家塑胶厂面试,与该厂人事部工作人员闲聊的几句话,让陈先生如梦方醒:原来他身负案底,属于有前科人员!陈先生立即与警方联系,并将案底打印出来。该清单显示,陈先生在2009年6月27日至8月10日期间,先后7次在龙岗区多个街道盗窃,牵涉到龙岗公安分局爱联、横岗、龙新三个派出所,均为刑事案件且已破案或结案,其中龙新派出所就有4单,横岗派出所2单。
“我也是刚知道自己有案底,不清楚这几单盗窃案是如何处理的,也没有民警因为这7单盗窃案与我联系过。”陈先生说。
陈先生的7单案底
探亲被抓
竟被列入网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陈先生第一次有案底。2012年10月国庆期间,陈先生回到江西老家探亲,刚一到家就被当地民警“请进”派出所,对方称陈先生是网逃人员,让他接受调查。“我当时就告诉民警,肯定是网上通缉搞错了,我还打了赣州和深圳的110反映情况。”
那年国庆假期后,陈先生立即返回深圳,由于已经被列入网逃,他不能坐车不能住旅馆,只能自己找私家车来深圳。在陈先生提供的一份“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显示:2012年2月14日,事主停放在坪山六联浪尾村一辆白色五十铃货车被盗,深圳坪山公安分局宝山派出所发现陈先生有作案嫌疑,将其列为“逮捕在逃”。
经过与深圳坪山警方长达两年多的交涉,陈先生的网逃记录终于在2015年1月份下线。“这两年多,我没办法出门务工,每次深圳这边有消息了,就会打我电话,我到这边签个名或提交一点材料,就会再返回江西老家,每次都是坐私家车。”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是“清白身”了,所以才在3个月前再次返深务工,“当我得知自己还有7单案底时,我是非常生气甚至愤怒的。”
法院澄清
竟是同乡冒用
在采访中,陈先生一再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未坐过牢,身份证也从来没有丢失过。在与坪山警方交涉这两年多,他也曾到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反映情况,不料却得知,自己曾经在2005年被该法院判刑过。在一份由龙岗法院于2015年3月6日开出盖红章的“刑事裁定书”中称,“现发现被告人冒用他人名义作案,导致判决书中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有误。”该裁定书称,“原判决书中‘被告人陈XX’现均更正为‘被告人庄XX’。”
庄某某何许人也?“他和我是同乡,在农村老家是同一个生产小组的,相互都认识。”陈先生告诉记者,庄某某比他小一岁,他曾经找到对方询问为何冒用他人姓名,“他说他本来也不想冒用我的信息,本打算冒用一位外甥的姓名,但派出所说年龄不相符,就冒用了我的名字。”陈先生称,庄某某的外甥名叫陈某良,与陈先生名字相似,只有中间那个字不同。
陈先生还称,庄某某去年大部分时间都在江西老家待着,由于其身患疾病并有吸毒史,相关看守所允许他保外就医。
焦点:
当事人能否还回清白身?
据陈先生自称,4年多来,他多次往返深圳、赣州,不仅工作没着落,身心也遭受伤害,前后花了10多万元。2015年初网逃记录下线后,陈先生曾向深圳市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但被告知由于陈先生没有坐过牢,故申请不了。不过,龙岗法院及坪山公安分局先后各帮其申请了8000元的法律援助费用。
1月10日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陪同陈先生走进横岗派出所反映情况。据陈先生介绍,在公安电脑上显示,他在横岗派出所的2单盗窃案底中,照片均不是他本人,但其他身份信息与陈先生吻合。陈先生自称,照片上的人正是庄某某。陈先生已在该派出所录指纹、抽血及拍照,并录了口供,正在等待进一步处理。
10日下午,针对陈先生反映一事,龙岗公安分局通报称,1月10日,陈某(男,49岁,江西人)到横岗派出所反映,称其有刑事犯罪记录,怀疑是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所致,横岗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龙岗警方介绍,经查,陈某身份信息确有刑事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将对陈某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进行核实比对,如其反映的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将依照程序,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正,派出所已将此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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