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原副市长伍杰忠受贿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南方+ 记者 2017-01-09 14:19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伍杰忠(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伍杰忠在担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湛江市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相关工程予以关照、支持,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欧元5千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伍杰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戴晓晓

【校对】杨远云

编辑 李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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