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州市
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推进梅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梅江区西阳镇直坑村善成楼等132处建筑为梅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保护、传承利用、严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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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