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搭上共享经济的快车,花样繁多,最新产品是共享电单车。1月5日,深圳交警在回应网友时表示,骑共享电单车上路按现在规定肯定会被罚。
1月5日上午开始,一款名为7号电单车的共享电单车在南山科技园出现,这款单车与摩拜类似,随用随取、GPS定位、可用App扫码开锁付费。但不同的是它们装有充电电池,最快时速可达20km,续航里程达30km。
记者随后通过7号电单车微信公众号了解到,1月5日是该产品在深圳投入运营第一天。就此,当日上午,深圳交警对网友询问使用电单车上路是否被罚时表示:“按照现行规定,肯定会被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深圳电动自行车被禁止在大部分区域内行驶。
7号电单车属于北京天和亿科技有限公司,记者尝试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联系其相关人员,并没有获得回复。
【记者】李荣华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