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公布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入学资格审核情况
4日,珠海市香洲教育局发布春季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学生从今日开始可以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拟录取插班生名单将于1月19日进行公示。
实施细则显示,此次招生对象包含持有香洲区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户籍的在外地(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香洲区内符合珠海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已在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且房产所在的新学区离原学区距离过远的;直系兄弟姐妹在区内不同公办学校就读的,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转学到同一所公办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研究处理。
但以下情况,珠海香洲区教育局将不予转学:已有香洲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户籍或暂住地址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初三年级在读学生不予转学。
香洲教育部门特别提醒各位市民,已在珠海香洲区公办初中就读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在该区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此外,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不得留级,也不招收小学、初中已毕业复读生,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据介绍,此次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生报名时间为1月5日上午9时至14日18时。需要办理转学插班的学生家长登录香洲教育网,按照要求进行报名。确实无法上网报名的家长,可于1月7至8日持全部入学材料到家庭附近的公办学校的教务处协助完成网上报名。资料提交后,教育局分类将汇总申请数据,会同公安、房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珠海香洲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转学的学生。如学区所在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
【来源】南方+客户端原创
【采写】曹丹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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