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广州巨贪科级小官判无期:受贿8931万,拥五千万元豪宅

咩事
2017-01-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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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事获悉,曾轰动全城的“小官巨贪”、原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征收储备处副处长黄华辉,被广州中院认定受贿8931万元,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据判决显示,黄华辉自1996年8月开始在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征用土地办公室工作,曾长期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却因工作便利长期接触、负责白云区金沙洲地区、荔湾区、花都区、从化区多个片区的征地拆迁事务。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在2005年至2014年间,黄华辉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骆某甲、倪某、谭某等人谋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8931万元。

靠征地拆迁“致富”

庭审曾披露,黄华辉的犯案手法之一,是帮相熟的老板在某个片区征地拆迁消息未公布前,先收购一批外地人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利用职权在掌握拆迁进度、材料审核过关、拆迁补偿款发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事后与老板进行分成。

黄华辉还为行贿人在承揽多个防护林工程、地块复绿工程、武广客运专线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金沙洲某地块调整容积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之后收取好处费。

主要行贿人之一谭某裕称,黄华辉先后从他那里获得了7380万元。黄华辉之前一直将这笔钱存于行贿人处,称需要用时可以支取。2011年,黄华辉开始陆续把钱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拿走。

黄华辉受贿案线索系省纪委在查办另一个案件时发现,后将线索移至广州市监察局处理。2014年12月9日,黄华辉被刑拘。

在珠江新城拥五千多万豪宅

广州中院查明,黄华辉收受的巨额款项,多被他存入妻子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另有部分款项被用于以家人名义购置了珠江新城等区域的11处房产、8个车位、2辆车,以及办理投资移民、购买红木家具、理财产品等。黄华辉购置的珠江新城其中一处房产,市值高达5000多万元。

黄华辉在供述中称,上述房产之所以全部登记在他妻子、妻子妹妹等人名下,是因为自己是公务员,名下有太多房产容易被调查。而为了规避调查,黄华辉连与妻子结婚登记都选择在香港进行。

另外,黄华辉从2008年开始就在准备投资移民美国,不过案发前仍未能入籍。

庭审直击

三度撇清家人涉案

强调是他一人所为

“我真诚地认罪悔罪,对起诉书中关于我的罪名没有任何异议……”——此前的庭审上,43岁的黄华辉几度哽咽。

法庭上,黄华辉身穿灰色运动套装,双脚和双手都戴有戒具。整个庭审期间,他三度提出“我的妻子、我妻子的家人、我的家人对这钱的来源都不知情”,而一再强调所有的贪腐都是他一人所为。尽管,黄华辉贪腐所购房产多以其妻及妻子的兄弟姐妹名义买下。

在最后陈述时,他提到自己出身清苦,父母努力供书让他读上大学,“出人头地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善家人的生活”曾经是他的奋斗理想。上世纪90年代到了国土房管局工作后从事征地拆迁工作,这项工作困难不小,甚至“自己很多时候都被拆迁户围在中间,靠派出所去解围,工作压力很大”,后来,自己逐渐和村里一些有影响力的人走到了一起,“希望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去完成工作”。

他的最后陈述提到了家人和已故的父亲,几度含泪哽咽,“本来自己是两边家庭的支柱,两边妈妈都已经70多岁了,都是长期病患折磨”。

退缴的8891万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黄华辉没有自动投案,但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村民骆某甲、倪某、谭某等人巨额贿赂的罪行等。另外黄华辉还检举揭发了土发中心另一名职员涉嫌受贿17.2万元的线索,被认为有立功表现。

广州中院于近日对黄华辉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一千万元。黄华辉退缴的889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 宋世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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