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反腐倡廉工作有实效吗?这本蓝皮书用了四个字形容

南方+ 记者 2017-01-05 03:10

1月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京发布第六部《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2016年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问责追责动真格,人民群众切实看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效。

调查显示2016年廉政制度供给“特别给力”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93.5%的普通干部、86.7%的专业人员认为,党和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非常坚决”或“比较坚决”,比2012年分别提高14.6和29.7个百分点。98.2%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96.7%的专业人员、91.4%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腐败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和“腐败在一定范围内或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比2012年分别提高14.4、10.2、16.5、30.4个百分点。

97.3%的领导干部、95.4%的普通干部、88.8%的专业人员、80.2%的企业管理人员、70.2%的城乡居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信心”和“比较有信心”,比2012年分别提高9.9、21.3、36.6、26.6、10.2个百分点。

蓝皮书认为,在反腐问题上,干部群众强烈地感受到,2016年是廉政制度供给特别给力的一年。多部门同时发力,层层构建“防腐制度网”,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热烈拥护。

查处的“存量腐败”为主,增量减少

蓝皮书指出,新发违纪违法行为下降趋势初显。发现和查处腐败概率增大,惩治的有效性提升,大家普遍感受到打击腐败的高压效果明显,目前查处的绝大多数是“存量腐败”,腐败增量较少,不收敛、不收手而继续贪污受贿的官员虽然有,但已成为极少数,窝案、串案更为罕见。公众明显感觉到,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干部对钱包、信封、现金极度警惕和戒备,明目张胆吃拿卡要的干部明显减少。

另外,社会公众还有以下共识,包括: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延伸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释放“廉实力”、整治四风改变政治生态、官民促廉借助新媒体互动频率加快、权力运行进入规范“快轨”等等。

蓝皮书认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一些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包括反腐败力度加大之后,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较为突出;“四风”问题反弹压力危险存在。还有部分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在查处的腐败犯罪人员中,“贪腐父子兵”“卖官夫妻店”“一家子腐败”等家族式腐败现象比较突出。家教家风不严成为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

建议:有必要形成以国家反腐败法为中心的廉政法律体系

蓝皮书建议,应深化改革减少“能腐”的机会。

要用力扭转办事找关系求人态势,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医疗、公共设施等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量和均衡分布度,提高公共服务主动性、便捷性、现代化程度,大力推广网络办事的经验做法,从源头减少民生事项办理中的吃拿卡要、索贿等腐败行为。

另外,继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击偷税逃税行为和洗钱行为,使逃税和腐败受到联合信用惩罚,降低发现和调查腐败的成本。要扩大党内民主,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做法,保证新提拔使用干部的廉洁性。落实党章和法律规定,将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制落实到位,从机制上保障领导干部在任期上谋事干事。加大资金外流的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纪违法人员通过洗钱方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蓝皮书也指出,应强化反腐立法,推行法治反腐。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想的指导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制度仍然显得不成体系,反腐败缺乏国家基本法律的支撑,《宪法》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尚无足够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

因此,有必要形成以国家反腐败法为中心的廉政法律体系,对廉政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廉政机构及其职权、廉政建设手段和措施、媒体监督、保障条件、国际合作等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监察机构法”“举报人政治保护法”“信息公开法”等。

同时,完善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相关法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组织、国际公约、条约、司法协议的研究和宣传,提升中国反腐败国际话语权,增强追逃防逃的主动性。

【记者】王诗堃

【校对】梁永忠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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