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行动】车厢不是保险箱:云城警方破获一宗盗窃车内财物案

平安云浮
2017-01-0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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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云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宗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追回赃款2万元,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赢得了案件受害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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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9时许,云城分局兴云派出所接到一女士报称,其停放在市区翠丰路花坛旁边的粤W号牌小轿车内的财物被盗,损失人民币2万元,要求出警处置。接报后,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及走访工作。经了解,12月20日傍晚6时许,女事主将其小轿车停放在翠丰路花坛旁停车位处,当时由于疏忽大意,将用一塑料袋包着的2万元(散钱)人民币放在副驾驶脚踏处,后锁好防盗锁离开。到次日上午取车时,发现车内财物被盗,随即报警。通过走访调查,办案民警锁定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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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指导下,该所民警根据前期侦查取得的线索,成功掌握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及相关信息,抓捕时机成熟。当天上午7时许,办案民警在市区南山路某宾馆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陈X(男,47岁,湛江市人)抓获,现场起回被盗赃款2万元。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在相关铁证下,犯罪嫌疑人陈X如实供述了12月21日凌晨,其因无业且生活拮据,在市区翠丰路附近游荡时,发现一小轿车副驾驶脚踏处放着一包东西,后顺手拉开车门将2万元盗走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云城警方依法对陈X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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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年关将近,为减少各类侵财案件发生,公安机关在加强防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现金及贵重物品切勿放车内,养成离车随身带走财物的良好习惯,千万不要将爱车当做“保险箱”,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 吴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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