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斗门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法官经过连日奋战,将涉及15名工人的464583元工资款圆满执结。去年12月27日上午,15名工人来到斗门法院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赶在春节前拿到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款。
2014年3月,珠海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刘某等15名工人无奈下到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2015年12月30日,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刘某等15名工人工资合计46万余元。2016年2月,刘某等人向斗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申请执行材料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始行动,对公司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询公司未有银行存款后,斗门法院立即启动了查封财产的拍卖程序。经过国土部门核准、价格评估后,法院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经过两次拍卖,2016年12月2日,被查封财产顺利成交。因公司停业,该公司涉货款、工程款等纠纷在法院尚有十余起案件。拍卖款项到账后,执行法官制订了详细完备的发款方案,赶在元旦前优先发放工人工资。
日前,工人们来到执行局,按照事先通知携带的材料,按照顺序核对身份、银行账户、应发金额等信息。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出于安全考虑,工人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执行案款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工人预留的银行账户。15名工人终于盼来了等待多时的工钱。
斗门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近岁末,该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对涉工人工资的执行案件开辟绿色快速通道,以便让工人早日拿到工资过好年。
【来源】珠海特区报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