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任命陈锦鹏为市监察局局长

清远日报 2016-12-31 09:04

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后,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清远日报记者 许甜 摄)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后,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清远日报记者 许甜 摄)


12月29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建文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三妹、林文钊、龙伙灵、郑远平、伍文超,秘书长张思成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机构人员等事项的报告和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阅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和关于我市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锦鹏为清远市监察局局长;任命黄小峰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甘伟雄的清远市监察局局长职务;免去韦宗庚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后,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朱可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小峰,市监察局局长陈锦鹏、市民政局局长梁金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定移、市林业局局长黄家跃等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市政府副市长徐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朱可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等列席了会议。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29日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锦鹏为清远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


黄小峰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甘伟雄的清远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


韦宗庚的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记者】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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