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个星期前,一名女子到临海人民法院,说要让法院判自己和丈夫离婚,原因是丈夫在结婚前跟她借了两万元钱,结果一直没还。
女子姓何,云南人,今年40岁出头,几年前一个人从老家来临海打工,工作期间认识了临海本地男子项某,从朋友关系,慢慢变成了现在的老公。
接到这个案子后,法官就问何某,都是夫妻了,不管谁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谈不谈谁还谁的钱,不要轻易提离婚。
可是,当何某说出事情的真相后,法官有些懵了。
原来,今年上半年的一天,还不是何某老公的项某急匆匆地找到何某,说自己家里出了点事情急需钱用,希望何某借钱给他救急。
因为平时两人关系不错,何某也没有多想,就把自己的两万块钱积蓄给了项某,项某也承诺,用不了多久,这钱就会马上还回来。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项某从来不替还钱的事,何某多次上门取讨债,对方也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今年10月,何某再次找到项某要求还钱,并说如果再不还钱,她就要报警甚至去法院告他了,让临海人看清楚项某的为人。
项某可能是怕了,就跟何某说,还钱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只要何某愿意跟自己登记结婚,项某承诺马上就还钱给她。
看似荒唐的一个条件,何某居然答应了!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何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为了跟项某结婚,她回老家跟原配丈夫迅速离了婚,又很快与项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如今结婚快三个月了,项某当初承诺的还款却还是没有兑现。
于是在一周前,何某认为项某当初要求二人结婚的行为,存在着欺骗和威胁成分,所以诉至法院要求与项某离婚。
承办此案的法官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并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分别对双方做了调解。法官本以为何某当时这么坚持离婚,调解工作也许不会这么顺利,谁知道第二天何某主动打电话来说:她不告丈夫了,决定撤诉!
这也变得太快了吧?
法官就多问了一句为什么,何某说:其实当初认识项某的时候,就有好感,这也是愿意借钱的原因,后来项某主动提出说结婚,也正合了自己的心意,后来经过法官的调解,回家想了想,觉得现在和项某之间还是有感情的,项某也会时不时的给她零用钱,所以就打算不再追求两万元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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