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认定15宗闲置土地,2家企业被处罚

南方+ 记者 2016-12-30 13:42

临近年终,惠州针对闲置土地的查处工作加速。30日上午,记者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经过前期的调查和认定,该局当前正式发布《惠州市惠城区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公告》,惠城河南岸、水口、江北等15宗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其中13宗土地因政府原因而造成闲置的地块将动工周期延期一年,因企业原因而造成闲置的两宗土地则被要求征缴闲置费,涉及的康威投资、兴利金置业两家公司则受到处置。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惠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然而,散布在城市各区域的久未开发的闲置空地则让这一成果失色。市国土局局长曾庆全在年初与网友的交流中,网友“珠珠”就直言,现在市区有好多地都闲置了,要么是当做临时停车场,要么是被附近老百姓种上菜变成菜地,要么干脆被堆放垃圾变成垃圾站,浪费土地不说还极大影响市容。

一边是产业落地缺地,另一边又不断见到土地闲置存在……为改变这一局面,惠州市国土部门加速了闲置土地处置的脚步。“密集地排查,理清闲置原因,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该局在处理过程中,针对市民的举报和排查,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认定后,构成闲置土地的,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督促企业加快开发和处罚。

具体到原因,该负责人说,如果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闲置土地的,可以延长开竣工时间或者土地置换等方式解决;若属于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情况,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过前期的排查和认定,市国土局当前发布了《惠州市惠城区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公告》,惠城河南岸、水口、江北等15宗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其中13宗土地均是由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对于这一情况,鑫月实业在河南岸49号小区土地、世纪置业的金山湖JSH-C02-01-02地块,以及粤欣集团的麦地路温屋山地块均获得半年或1年不等的延期。

对于金山湖和江北西30号小区两宗因为企业原因而闲置的土地,公告对于地块所属的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兴利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采取征缴闲置费的方式进行惩处,并督促企业加速开发。

【校对】叶剑华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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