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清远交警对外发布消息称,根据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对乐广高速公路部分路段调整限速的公告》文件精神,为维护高速公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1月14日起,对乐广高速公路(G4W3)部分路段限速值予以调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乐广高速公路(G4W3)往广州方向K215至K226(黎溪镇到高田路段),小车限速值由120公里/小时调整为100公里/小时,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车由100公里/小时调整为80公里/小时;
2、乐广高速公路(G4W3)往湖南方向K215+60M至K208(高田到黎溪镇路段),小车限速值由120公里/小时调整为100公里/小时,大型货车及大型客车由100公里/小时调整为80公里/小时;
届时,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原测速区域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215至K222调整为南行K215至K226路段,并与北行K215至K208路段的测速区按调整后的限速值实施测速工作,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新的限速要求,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记者】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