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入户条件调整,没有中山社保也能申请!明天起办理!

中山微观察
2016-12-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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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办理积分入户、入学、承租公租房的市民们注意啦~

2017年度中山市积分申请明天起正式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

目前,《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积分计分标准有较大调整。具体有哪些变化,赶紧看一下:

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条件由目前在中山工作累计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

参保情况

明确派驻中山分支机构的人员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保,同样可获得参与中山积分入户资格;

房产条件

在申请积分入户有关房产要求中,将直系亲属具体明确为子女或双方父母,并对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再作限制性规定。

计生方面

◆取消了积分入户违法生育行为满5年的限制性条件,凡违反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流动人员,夫妻双方均接受处理完毕后,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申请公租房不再审核计划生育情况,在计算住房保障总分时不计扣减分。

◆在积分入学的积分项中,将无任何违计人员的附加分由100分调整为60分,有违计但接受处理完毕的由50分调整为30分。

其他积分指标调整

◆根据实施情况及群众意见,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积分,保留国家发明专利积分,并设30分上限。

◆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对个人投资实行认缴的情况,取消了个人投资积分项目。

◆调整职业资格积分,使职业资格积分的分值与获取的难易程度相匹配。

◆结合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情况证明的情况,取消婚姻状况积分项目;增加年龄积分的分值,由5分提升至15分。

◆提高居住证和在中山参加社保分值,计分周期由1年缩短至半年;

•在中山参加社保分值由每年10分提高至每半年7.5分,在广东省内中山市以外参加社保每满半年积2.5分,分值不设上限;

•将办理居住证分值由每年5分提高至每半年5分,最高分由50分调整至不设上限。

◆提高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分值,由每次扣10分提高至扣30分。

积分计分标准调整情况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明天开始受理哦

想申请的亲们要赶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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