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发千万悬赏额金,邀你搜寻“老赖”财产

新快报 2016-12-29 14:28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常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被称为“老赖”。在诸多影响执行工作的障碍中,查找财产线索成了难中之难。昨日上午,广州法院推出“悬赏执行”工作机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记者从广州中院了解到,目前,广州两级法院已发出38宗“悬赏令”,涉案总金额高达2.47亿元,悬赏总金额达990.83万元。

广州中院发布“悬赏令”。(受访者供图)

38宗公告涉案总金达2.47亿

今年9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广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黄顺说,广州中院根据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可以适用执行悬赏的案件范围,明确了不得参加公告悬赏的人员范围及案件范围等。10月份,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即率先向社会公布了8宗执行悬赏公告。

昨日,广州市法院在广州审判网的悬赏公告栏目向社会集中发布了38宗执行悬赏公告,各有关基层法院亦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新华网等进行了发布。该38宗悬赏公告涉案总金额高达2.47亿元,悬赏总金额达990.83万元。

单笔悬赏金最高超524万

悬赏举报是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由社会公众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或线索,人民法院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

记者发现,这38宗悬赏公告共涉及广州中院、荔湾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天河区法院、黄埔区法院、番禺区法院共6家法院,均为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在38宗悬赏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悬赏金额均与执行到位金额挂钩,占执行到位金额1%-10%不等。

在悬赏公告中,申请者还列明了悬赏金额。其中执行案号为(2016)粤01执4362号的悬赏公告,案款数额高达1亿余元,涉及广州市腾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腾航实业有限公司等11个公司以及名为李继威的个人,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5%。也就是说,如果能确实提供法院或其他机关未掌握的线索与范围,该笔悬赏可领取最高赏金为524万余元。

焦点问答

●哪些案件当事人可申请悬赏执行?

执行悬赏制度以“申请执行人申请为原则,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下列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一)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全部债务的;(二)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三)法院认为可以采取悬赏执行的其他案件。

下列案件,法院可依职权悬赏执行:(一)申请执行人为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三)重大执行信访案件。

●举报者怎样才能领到悬赏金?

举报人领取悬赏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举报的财产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范围;悬赏金的领取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中,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编辑 邓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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