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看过来!元旦小长假,你的加班费怎么算?

新华社 2016-12-29 09:53

新华社上海12月29日新媒体专电 元旦小长假,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2017年1月1日元旦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元旦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按照4月1日起上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计算,劳动者在1月1日元旦当天加班,加班工资至少有302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加班工资至少有704元。

编辑 许晓冰
点击展开全文
继续阅读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