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
清远实施交通违法全面计分
消息一出
大家就扎堆排队处理违章了
全面计分政策:所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按照法规必须记分的,不管在广东哪里发生,处理时100%记分。
其实,大家可以不用挤呀挤了
最新消息
2017年1月1日
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的规定
实行半年过渡期政策
1
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2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3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网络配图
所谓全面记分,实际包含3个全面: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交通违法全面计分和以前有哪些不同?
● 变化一
之前:只三个重点地区(广州、深圳和东莞)实现全面记分
之后:全省所有地区都实现全面记分
● 变化二
之前:只重点车辆(危运车、中重型货车、出租车、营运客车)全面记分
之后:所有车辆一律全面记分
● 变化三
之前:严重违法行为(闯红灯、路肩违停、黄标车闯禁行)全面记分
之后:所有法规必须记分的违法行为,100%全面记分。
当然,目前有些车主在朋友圈表示恐慌,认为“全面记分=所有交通违法都记分”,这是误读。“全面记分”是“应记必记”,而非“违法必记”。依照法规,只罚款不记分的交通违法并不会产生记分;只是,此前一些按规定可以记分,但在处理时未进行记分的情况,以后将难以幸免。
哪些是需要计分的行为?
怎么处理交通违法?
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
了解详细内容。
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渠道,小编补充一点:目前,全市范围内设置了好易自助机供驾驶人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好易机可以处理绝大部分6分及以下的违法,包括省内省外的,并完成扣分。
(点击查看大图)
对于驾驶证记分
可能也有车主有疑问
年底了,是不是即将清零了呢?
别急
小编来告诉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的!
先来看看记分周期是怎么计算的:张三的初次领证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所以他的记分周期是当年的6月28日至次年的6月27日。在这个时段内,只要累积记分不满12分,并且已缴纳罚款,记分会在每年6月28日清零。
如上所示:以后每年的6月27日的24:00起,就是一个新的记分周期开始。驾驶证有效期标注在驾驶证正本的最下方一行:
注意事项:
1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2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就是说,
缴纳罚款是记分清零的一项前置条件。
是否清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