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好消息!交通违法全面记分将实行半年过渡期政策

梅州观察
2016-12-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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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

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

落实严格记分、

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后,

很多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车主

在这段时间都急着赶在元旦前

去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使最近各个交通违法处理网点

每天总是排着长长的人龙~

但好消息来了!

不必非赶在人多队长的时候

扎堆处理啦~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

26日专门对“全面记分”作出全新诠释:

2017年1月1日

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的规定

将实行过渡期政策:

1

一、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

2

二、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在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3

三、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第二条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请广大车主合理选择时间,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 | 平安梅州

南方日报梅州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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