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高速公路拒绝超限超载货车驶入 滞留司机将受到处罚

江门日报 2016-12-27 11:56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从12月21日起,按新规定,对超限超载货车实施拒绝驶入高速公路的新办法。日前,江门市和台山市交通管理部门在新台高速公路开展新政策宣传和执法行动,确保新台高速公路交通秩序良好。

在新台高速公路台城收费站,客车和货车分专用车道而行,秩序井然。据了解,工作人员已经对电脑检测系统进行调整,来往货车是否超载超限,在电脑上一目了然。货车经过货车专用道时,称台上有一条光栅和感应带将载重情况显示出来,如果超载,工作人员将对司机进行阻截劝返,如果司机仍然滞留,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拒绝驶入标准共有8点,包括: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吨;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吨。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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