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抢劫”戕害政府公信力!
青的蜂
日前,湖北电视台播放的一段监控视频,让“依法抢劫”这个词突然火了。
原来,当地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张某等去粮油店检查时,发现几个品种在包装标识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于是动手查封。在执法过程中,店方人员说:“我觉得你这是抢劫。”张某答复说:“抢劫就抢劫呗,依法抢劫啊。”
执法就要依法,抢劫就是违法。“执法抢劫”这个词,就像“合法受贿”“白的乌鸦”一样违和,严重给政府公信力抹黑。不过,但凡新出了雷人雷语,一般都脱不了一种固定分析路径:说的是蠢话,但也是实话。一些真心话,情急之下最容易跳将出来。
事实上,“依法抢劫”这种心态可能早就有苗头。据当地商家称,在以往执法过程中,罚多少,该不该罚、手续是否完备,全凭执法人员一句话。比如食药监局也曾查到一批过期大米,按照规定销毁即可,但当地硬是开出66万元的重罚单。
再来看看现场执法的事实点:行政执法人员不穿制服;大大咧咧承认抢劫。类似细节,虽然体现在个别执法人员身上,却很有可能表明一种群体的风气:即对执法对象不大尊重,执法过程不够严谨。也可以说,它至少表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确实还有相当多的改善空间。
来参照警察执法的具体要求。警察公开执法不仅要穿制服,必要时候还要出示证件,现在,执法记录仪都要成为标配。这些条件的设置,就是为了规范执法过程、约束执法权力。在查处食品案件中,食药监局当然也有执法权,但总局也曾出台过《执法着装风纪及监督管理办法》,然而从现实中看,这得到具体落实了吗?
目前,很多部门都保留自己的行政执法权。但这种执法权力和警察执法相比,获得的关注度更轻微一点。也正因此,它受到的约束和监督可能也更小一些。在这些行政执法机关里,“强制穿制服”这样一件小事都很可能做不好。当自我约束力不够,小细节就膨胀出大欲望,有些人说出“执法抢劫”这种话,真的是不足为怪啊!
那怎么办?首先要依法严惩,谁的黑锅谁来背,以严肃处理来表明约束力;还要顺藤摸瓜,整肃风气,重申执法过程的正当性。再者,还要看到这其实是公信力问题,一些人这样做,惩罚必须要跟上,但已伤害的政府公信力,想要弥补回来却不易,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盘点并明确一些行政执法的主体和程序,对它们进行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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