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给职工发了21万补贴,惠州文化馆原馆长被处分

南都 2016-12-25 18:20

昨日(12月24日),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通报六起基层领导干部“节日病”问题,涉及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受公款旅游安排,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报销等问题。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省委、省政府对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病”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惠州区文化馆原馆长违规发放补助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期间,经惠州市惠阳区文化馆原馆长汤志祥审批同意后,惠阳区文化馆自行新设春节、文艺活动、公益性培训活动等加班补助项目,违规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21.05万元。该单位还存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中共惠阳区纪委给予汤志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副馆长姚庆彩、陈剑卡和出纳梁美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编辑 李珩丹
点击展开全文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