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从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做好重要商品供应和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做好春运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坚持勤俭文明过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全省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以应对珠三角地区旅客滞留和保障粤北地区公路安全畅通为重点,提升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带班责任制,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严格督促检查,确保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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