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党中央对人才发展高度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我们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人才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襟和敢为人先的改革勇气,发挥政策制度优势,大量吸引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形成了“孔雀东南飞”的生动景象,促进了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近年来,广东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构建起以“珠江人才计划”为龙头、各类引才计划遍地开花的多层次、多渠道引才格局,形成高层次人才大量集聚、人才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十二五”时期,全省引进海外人才3.7万人;来粤工作的境外专家超过65万人次,占全国1/5,居于首位。目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时523万人和1067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达到70万人和301万人。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当前,人才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广东正牢牢抓住人才这个根本,不断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大力优化人才干事创业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努力成为海内外人才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实现梦想的肥沃土壤、安居乐业的理想家园。
热诚欢迎更多海内外人才齐聚广东创新创业!
领导重视人才工作
广东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强调:“人才是创新之本,离开了人才,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创新驱动发展必须牢牢抓住人才这个根本。”
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建设面向全球的人才高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大局面。”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玉妹强调:面向未来,广东要率先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充分借鉴国际人才发展经验和通行规则,努力打造群英荟萃、文化多元、和谐包容、政策开放的国际人才港。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政策新优势
——“十六项出入境新政”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进一步简化外国人签证审批流程和手续,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来粤外国人提供申请口岸签证和停居留证件便利;重在破除人才认定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市场认定高层次人才机制,优化完善外国人出入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制度。
——“五个下放”激发用人单位招才引智活力。一次性将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人员调配权等五个省级核心人事管理权限下放至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大举激发高校招才引智活力。
——“两证整合”为外国人来粤工作提供便利。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统一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建立”六个统一”(统一管理职能、统一审批流程、统一证件名称、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申请情形、统一提升服务),构建“管理统一、互联共享、监督协同、公众参与、便捷高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体系。
——修订《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适应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从职务创新成果转化奖励比例、科技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科技新业态新载体、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
——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稳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改革完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博士后公共实验室(研究中心)、大力推进“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导博士后向创新实体集聚、为出站博士后留粤创业提供扶持等。
——加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提高和扩大各项扶持创业的补贴标准及对象范围,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统筹用于省级促进创业补贴项目支出,以及对各地的补助支持,打破政策享受对象户籍和身份限制,把广大留学回国人员纳入政策范围。
——改革创新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和方法。建立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正高职称、鼓励博士后申报职称、进一步向科研创新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贯通专技人才与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等11条政策措施。
——广东全省各地纷纷出台人才新政,竞相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珠三角地区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珠三角地区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不断巩固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推进珠三角优化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广州市
——实施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5年支持5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团队成员);对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内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100名高端创新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深圳市
——每年市级财政的投入达44亿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设立80亿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资助最高1亿,对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300万元,对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每年12万元和科研资助30万元。
珠海市
——2013年率先制定《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人才事业发展。2014-2016年,全市人才工作预算投入10.3亿元。编制外国人在珠海工作指导目录与计点积分方案,对来珠海工作的外国人进行分类管理。
东莞市
——从2011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创新科研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项目实施2年后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给予500-1000万创业奖励;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扶持,项目实施2年后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给予100-300万创业奖励。
粤东西北地区突破人才短缺的“软瓶颈”
粤东西北地区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引才方式,深入推进“三大抓手”和对口帮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现振兴发展,补齐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汕头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若干意见(试行)》及10项配套政策,实施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分层次给予100-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给予领军人才50万元工作经费和30万元住房补贴。
湛江
——着力打造南方海谷,出台实施《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对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进行分别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给予租赁人才公寓优惠等住房保障。
云浮
——引进的顶尖人才享受各项补贴最高可达252万;引进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享受各项补贴16.6万元;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以及“四新一特”等领域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得奖励的高级技能人才可享受各项补贴7.4万元。